“一种具有抗癌作用的中药组合物及抗癌中药植入剂”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

主编 / 张沁枫
2023-08-20 13:48

根据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政发﹝2018﹞117号)的规定,对“一种具有抗癌作用的中药组合物及抗癌中药植入剂”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如下:

一、专利基本信息:

发 明 人:袁瑶薇;刘洋;王晓慧;邵琪

专 利 号:ZL 2021 1 0714358.0

专利权人:黑龙江中医药大学

成果简介:一种具有抗癌作用的中药组合物及抗癌中药植入剂,涉及一种中药组合物及植入剂。为了解决现有中药组合物对肺癌细胞增殖的抑制率低,植入剂释放速率不稳定的问题。中药组合物由中药提取物、白术内酯Ⅰ和西红花苷组成。植入剂制备:将PLGA和甘露醇溶解于有机溶剂中,再加入中药组合物,之后干燥、成型、分装、灭菌。含有抗癌中药植入剂的辅助释放装置由药物储仓、泡沫塑料、片状抗癌中药植入剂和网片构成,中药组合物能够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,具有低毒副作用,辅助释放装置保证了释放速率的恒定。

二、科技成果转化形式:

实施许可

三、拟交易价格

实施许可费用:壹百万元(人民币)

四、价格形成过程

经成果完成人与哈尔滨市普济堂中医馆有限公司协商,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壹万元实施许可该专利。

特此公示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持有异议的,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—2023年11月30日,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。

推荐阅读: